淮南联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

发布日期:2014-04-01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办公室

1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,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,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地鉴别审查,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、完整、齐全。

2、收集的材料经鉴别审查,对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,或转有关部门,或退本人,或按规定程序作销毁处理;对材料不齐全、手续不完备或不规范的材料,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,并作规范处理;发现伪造档案材料,涂改档案内容的,须清除伪造、涂改的档案材料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,有关部门要对当事人要严肃查处。

3、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,要及时经技术加工装入该干部人事档案盒内,一般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。

4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,须统一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,不得使用圆珠笔、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