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档案室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4-06-30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党政办

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,也是保存档案和提供档案利用的服务机构。其在学校办公室主管下,履行以下主要职责:
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

二、负责管理学校的文书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仪器设备、出版物、财会、声像、荣誉、外事等各类档案; 
三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、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及档案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; 
四、按时、按要求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,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; 
五、负责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,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,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和其它各项工作服务,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作用; 
六、负责管理、健全档案工作网络,开展对基层部门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工作,督促、指导各部门档案工作的开展和归档材料的收集; 
七、负责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登记、报批、销毁; 
八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,开展档案的宣传工作,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、保密意识,确保档案机密; 
九、开展档案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; 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